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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伟律师 冯伟律师,浙江万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并在办案过程中积累了大量实践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案件,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冯伟律师秉承“诚信为本、勤勉尽责”的执业理...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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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冯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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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辩护

主犯从犯的认定是怎样的?

  主从犯一般是出现在共同犯罪当中,而除了这两种身份外,还有教唆犯与胁从犯。实际在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需要对共同犯罪认定身份作出认定,其中不同身份下对其的处罚原则不一样。那究竟主犯从犯的认定是怎样的呢?下文中律师365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形认定为主犯

  有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犯罪分子,可认定为主犯:

  (一)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建立的组织者、犯罪活动计划的制定者、犯罪计划的实施者或策划于幕后、或指挥于现场者;

  (二)在聚众闹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聚众闹事犯罪的聚头,在整个聚众闹事过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聚众犯罪”是指纠集多人共同实施一项犯罪活动。如聚众斗殴,聚众哄抢公私财物的犯罪等。聚众犯罪与犯罪集团不同,它是因进行一项犯罪将众人聚集起来的,而不具有较固定的犯罪组织和成员。

  (三)其他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是犯罪结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对社会危害性负主要责任的人。这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集团中虽然不是组织、领导者,但出谋划策,犯罪活动特别积极,罪恶严重或者对发生危害结果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二是在其他共同犯罪中起重要作用,直接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

  二、从犯应该如何认定

  从犯是相对于主犯而言的。认定从犯,要从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实际参加的程度、具体罪行的大小、对危害结果所起的作用等方面,去具体分析判断,看其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次要的或者辅助的作用。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通常是指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行为,但在整个犯罪活动中起次要作用。

  在犯罪集团中,听命于首要分子,参与了某些犯罪活动,或者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参与实施了一部分犯罪活动,但不起主要作用的,一般属于从犯,例如:参与盗窃时望风放哨、拉运赃物。参与杀人时带路,帮助排除障碍,把被害人吸引出来等。一般来说,次要的实行犯的具体罪行较轻、情节不严重,没有直接造成严重后果。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一般是指为实施共同犯罪在事先提供方便、创造有利条件、排除障碍等。例如,提供犯罪工具,窥测被害人行踪,指点犯罪地点和路线,提出犯罪时间和方法的建议,事前应允帮助窝藏其他共同犯罪人以及窝赃、销赃等。

  关于主犯从犯的认定,上文已经介绍的很清楚了。现实中能够被认定为主犯的主要涉及到了三种情况,就包括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等等。而要是认定属于从犯的话,则此时可以从轻或减轻进行处罚。当然如果可以认定为胁从犯,则可以减轻甚至免除对其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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