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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伟律师 冯伟律师,浙江万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并在办案过程中积累了大量实践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案件,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冯伟律师秉承“诚信为本、勤勉尽责”的执业理...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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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冯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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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法中规定国家赔偿的基本框架

  对于国家赔偿基本框架首先是必须是要在国家的行政人员在执法或者调查过程损害到了相关人员应该获得的权利,造成其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失,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国家赔偿的基本框架规定

  根据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

  1.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国家承担的赔偿责任。其赔偿范围包括: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

  (5)违法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的;

  (6)违法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7)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侵犯财产权造成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2.刑事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法》对刑事赔偿作出具体规定,对于进一步促进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具有重要意义。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

  (1)在刑事诉讼中,错误拘留、错误逮捕、无罪错判的;刑讯逼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

  (2)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造成财产损害的。

  3.司法赔偿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要给予有限制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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