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湖州刑事律师网!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 湖州刑事律师网 >成功案例

律师介绍

冯伟律师 冯伟律师,浙江万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并在办案过程中积累了大量实践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案件,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冯伟律师秉承“诚信为本、勤勉尽责”的执业理...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冯伟律师

手机号码:13757277111

邮箱地址:261597851@qq.com

执业证号:13305201210552691

执业律所:浙江万新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A幢十七层

成功案例

对未成年被告人如何量刑?

[案例简介]邢某,17岁,男。翟某,15岁,男。去年10月某日,邢某和翟某分别携带尖刀和镊子,窜到黑龙江省某市桥南菜市场伺机行窃。当见到李某在摊位上买鸡时,翟示意邢掩护,邢即站到李某跟前假装买鸡,翟用镊子从李的裤兜内窃得人民币160元后离去。当李发现裤兜内的钱被窃时,便将站在其身边的邢抓住,邢否认偷窃,但李抓住不放。邢见逃脱不掉,即掏出尖刀朝李的腹部、腿部各刺一刀,将李刺倒。此时,翟返回现场,对李说:“活该”,即和邢一起逃离现场。李因有路外动脉被刺破导致失血过多死亡。翟被当日抓获,邢随后被捕。[审理结果]某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案后,认为邢、翟共谋盗窃,在盗窃作案中,邢为抗拒抓捕持刀将失生刺死,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惩;翟某逃跑后又返回帮助邢某,见李某已被刺倒,即和邢一起逃跑,这已构成了抢劫共犯。鉴于二人均为未成年人,依法应从轻、减轻处罚。判处邢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翟某有期徒刑3年。[律师点评]量刑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依法裁量决定刑罚的活动。量刑的一般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我国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本案,人民法院正是在查清犯罪事实的基础上,认定邢某和翟某的行为构成了抢劫罪,且后果严重,邢和程均为未成年人,依法应从轻减轻处罚。在综合考虑上述因素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判处邢、翟备应承担的刑事责任,是完全符合《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757277111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A幢十七层

Copyright © 2018 www.fwlvs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